公务员考试作弊五年内不得报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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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1:43 石狮日报 | |||||||||
据新华社上海12月4日电上海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4日在解读上海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时说,过去五年内在中央和地方公务员考试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将不具备报考上海地方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上海还规定,在今年报考公务员的过程中,对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当年考试录用资格,且在五年内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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