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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燃气输配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鸿礼堕落轨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1:4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利用股权变更登记,一次次瞒天过海,将自己打造成“千万富翁”。正当南京燃气输配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鸿礼贪婪地舔食“暴卒的盛宴”之际,一封封人民来信将他推向了审判台。9月2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鸿礼犯受贿罪、公司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10万元;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830万元予以追缴。

  接到判决后,这个今年53岁、昔日风光无比的南京燃气输配业“大鳄”眼泪纵横,后悔不迭。

  早在2002年,就有群众反映南京燃气输配有限公司经理李鸿礼在工程项目中收受好处费等经济问题。因当时举报线索不具体,有关部门3次调查均无果而返。

  去年5月30日,市纪委牵头组织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市审计局工交处、玄武区检察院反贪局等执纪执法机关,组成专案组对此案开展调查。

  惊弓之鸟

  去年5月31日晚,南京燃气输配有限公司的两个合伙人赵强(化名)、朱群(化名)被市纪委请去组织谈话。正在北京出差的李鸿礼突然间和二人失去联系,疑窦丛生,回宁后只在办公室转了一圈就匆匆离开。其间,他与曾在司法机关工作过的朋友通了十几次电话,心里矛盾万分。入夜11点,李鸿礼有家难归,和几个朋友在钟山宾馆商量对策。午夜时分,他权衡再三,决定逃离,仓促间仅带了点面包和药品,便连夜驱车赶往常州宾馆。躺在异乡的床上,他辗转难眠:“完了,事情全暴露了。”

  在燃气输配行业叱咤几十年的李鸿礼,此时恍若惊弓之鸟。清晨5时许,他又逃也似的离开宾馆,独自搭上了开往上海的列车。

  当李鸿礼敲开情人王冰(化名)在上海巨野路的房门时,王冰颇为惊异。李鸿礼如实相告,二人抱头痛哭。事不宜迟,他俩简单带上几件换洗衣服开始四处流窜。为防身份暴露,他们随意踏上一列火车,晚上只敢呆在火车上过夜,白天便漫无目的在途经的城市闲逛,这种东躲西藏的日子度日如年。一天,不经意间,他们来到了济南市趵突泉公园,看着喷涌不息的泉眼,王冰柔声劝李鸿礼道:“跑毕竟不是办法,何日才是个尽头呀,我们还是回去吧。”

  李鸿礼想想实在是无处可逃,二人便只好搭上南下的列车连夜赶回南京。鼓足勇气的李鸿礼找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市煤气总公司纪委领导:“听说市纪委在找我……”

  6月5日下午6点,市城建集团和市煤气总公司纪委领导,将满脸憔悴的李鸿礼带到了市纪委专案组。

  对主动找上门来的李鸿礼,办案人员似乎并不领情:“你来干什么?我们没找你。既然你主动来,请你谈谈自己的问题。”

  李鸿礼的脸蓦地一红,支支吾吾道:“我没有问题。”办案人员厉声道:“没问题为何来找组织?你不是没问题,而是有问题!请先说说这几天的动向。”李鸿礼只好把连日来的去向一五一十作了交代。

  组织谈话开始不久,市纪委三室副主任陈永宏、主办人王祖华就敏锐地预感到此案涉案金额会很大。从外围掌握的证据来看,案情十分复杂,仅与燃气输配公司投资或关联的企业就达18家,且作案手段十分隐蔽。

  在办案人员夜以继日历时一个多月的艰辛努力下,这起利用股权变更登记以权谋私830余万元的特大案件终于浮出水面。

  纯真年代

  李鸿礼出生在南京浦镇的一个铁路工人家庭,可以说是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苦出身的父亲早年从徐州一路乞讨来宁,对其几个子女管教甚严,教导他们做人一定要清清白白。1970年,中学毕业的李鸿礼分配到了石膏矿工作。矿上条件虽然艰苦,但他依然享受到大家庭般的温暖,还光荣地加入了共青团。回忆起那个纯真年代,年过半百的李鸿礼至今仍心存感激。

  1975年矿上裁员,李鸿礼被分配到市城建局煤气公司修配厂。当时家住浦镇的他,每天都要赶十几里路到位于樱驼村的单位上班,从不迟到。在党组织的培养下,他从一名普通的机修钳工很快入了党、提了干。1994年,李鸿礼被任命为新成立的管道煤气公司输配所所长。输配所担负着全市燃气线网的抢修工作,每遇抢修的紧急任务,李鸿礼都忙到大半夜才回家,连续12年从未回家过上一个除夕夜,碰到危险时他总是冲在前面,因而练就了带压焊接的过硬本领,在手臂上还留下了永久性疤痕。

  艰苦的付出没有白费,李鸿礼先后获得优秀党员、市城建系统有功个人、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自掘陷阱

  然而在成绩面前,李鸿礼渐渐有些飘飘然。1995年,为搞好职工福利,他和几个领导商议用输配所国有资金注册一家三产公司,即南京燃气输配有限公司。事后李鸿礼意识到这其实正是自己违规的开始,尽管他并无私心,但将国有资产转变为员工所有,实际上已迈出违规的第一步。

  1998年,燃气输配有限公司取得三级施工资质后,工程业务量大增,原有施工队伍远不能满足需要,于是公司引进了溧阳包工头赵强的队伍。在与赵强的交往中,李鸿礼的世界观发生了动摇。他觉得自己由零开始将三产公司扩大到一定规模却两手空空,而赵强的施工队赚钱却颇为容易,心理严重失衡。用李鸿礼自己的话来说,“在这两种矛盾的交锋中,邪恶战胜了正义。”

  2000年下半年的一天,李鸿礼向赵强提出,在工程中给予一定回报,没想到赵极为爽快地答应了。事后李鸿礼回忆这第一次“开口”说:“我还错误地认为他讲义气,岂不知正中他下怀,我也不知不觉地走进了自己给自己挖下的圈套和陷阱。”

  据检方指控,在李鸿礼受委派担任南京燃气输配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期间,李鸿礼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向业务单位人员赵强索取和非法收受赵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57万元,为赵谋取利益。

  就这样,李鸿礼和赵强越走越近,二人称兄道弟,亲密无间,而对他人的友情提醒则不以为然。随着李鸿礼被任命为燃气输配有限公司经理兼任煤气总公司输配分公司经理兼书记后,他也迎来了自己的权力顶峰。他变得独断专行,随心所欲,在罪恶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2001年,省建设厅要求原有二级施工资质单位重新申报,注册资金须2000万。这样一来,此时已具备二级施工资质的燃气输配有限公司就面临着资产重组。当获知重组资金可在施工队伍中寻找时,李鸿礼欣喜若狂。一个“宏大”计划在他心中油然而生:利用施工队资金在幕后控制股权,以达到个人长期控制公司谋取私利的目的。

  当李鸿礼将此想法向赵强、朱群二人和盘托出时,竟得到出奇一致的响应。原来这两个包工头也各怀鬼胎,都想傍着李鸿礼这棵大树,以便得到长期业务上的关照。这年6月,在李鸿礼的一手策划下,赵强、朱群共出资800万元,使李以绝对优势控制了公司股权。2002年6月,公司改制后经股权变更,赵强、朱群两人的公司股和员工股共计1100万元,李鸿礼如愿以偿成为民营企业的经理。

  疯狂敛财

  当上私企老板后,公司产值不断攀升,李鸿礼被一度誉为“明星企业家”,在燃气输配行业一时无两。他误以为脱了国企的帽子便可以为所欲为,和赵强、朱群二人更是打得火热。而这两个包工头,也仗着企业股东的身份洋洋自得。可是对李鸿礼而言,控制股权并不代表就独自拥有了企业,紧接着他又大玩“空手道”,开始实施个人实际占有股权的新计划。

  首先他将股东会上给经营者的400万元股权转到个人名下。2004年6月,李鸿礼以香港某公司要参股燃配公司、李要成为大股东控股为名,要求赵强持有的燃配公司700万元股份转让给自己,其中500万元为借款,另200万元系收受赵强给予的好处费。此前,赵强曾承诺每年给李鸿礼50—80万元好处费,对这一次“狮子大开口”,他心里虽极不情愿,但考虑到以后还需靠其承接更多工程,便勉强答应。李鸿礼按约定给赵强打了张500万元的借条,小小的一个“借”字就轻而易举占有了赵的700万元股份。他又如法炮制给朱群打了张300万元借条,事隔不久,投桃报李的朱群主动到李鸿礼办公室,谈及借条时信誓旦旦地说:“这个钱就是给你的,你我兄弟二人谁跟谁啊,谈什么借款。”顺手就把借条撕了个粉碎。就这样,在李鸿礼的精心操纵下,赵朱二人很快便沦为李鸿礼当然的“钱袋子”。

  为掩人耳目,李鸿礼又亲手“导演”了公司的10次股权变更,通过各种方法将自己不折不扣地武装为实际拥有1100万元股份的大老板。回顾“一夜暴富”的感受时,他如梦初醒:“当我将1100万元股权变更到个人名下时,真可谓机关算尽,巧取豪夺,而我的美梦也基本做到了头。”

  “纸上富翁”李鸿礼对情人出手颇为大方,为博红颜一笑更不惜一掷千金。2004年10月,一名外商欲在中国找合作代理,李鸿礼立即想让情人王冰去上海开投资公司。开公司没钱哪行,但对“头脑灵活”的李鸿礼来说绝非难事,几个电话就搞掂了。他对苏州一家业务单位老总称要钱急用,很快腰包里就轻松入账36万元。紧接着又向朱群索要了48万元,一并用于注册上海信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并交给王冰全权打理。独在异乡,租房总是不便,李鸿礼怜香惜玉地想为王冰在上海买套房。他又驾轻就熟地玩了把“空手套白狼”,从自己担任总经理的南京飞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的账外资金中拿出60万元,又毫不手软地向朱群索要了26万元,陆续凑齐百把万,为王冰在浦东购置了一套房产,俨然一副大老板做派。

  检方指控,2002年7月,南京燃气输配有限公司改制后,市煤气总公司与李鸿礼之间的委派关系终止。2003年初至2005年2月,李鸿礼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向朱群、赵强等人索取和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578万元,为他们谋取利益。2004年10月和2005年5月,李鸿礼利用担任南京飞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先后2次侵吞公司资金人民币95万元。

  拿了不义之财的李鸿礼心里十分不安。在案发前连续两个春节,他都要和赵强去栖霞寺烧香,祈求佛祖庇佑。每次出手不凡地捐上5万元“功德钱”,当然都是“善解人意”的赵强代交的。

  案发后,李鸿礼在悔过书中谈到自己的犯罪历程时悔不当初:“组织和领导出于对我的信任,给了我那么多权力和机会,我却在组织和领导面前装作正人君子、工作模范。很多领导多次和我谈过,和施工队打交道要特别谨慎。我却把这些话当耳旁风,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真是悔恨交加。”

  当前,如何防范企业负责人利用特殊身份将企业资产变换为私人财产,李鸿礼案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李鸿礼现象”启示我们,改制中要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备案制、问责制和严格的工作程序,完善各项职权的分工,明确相应的法律职责刻不容缓。为防止“腐败黑洞”对国有资产造成的流失,有关执纪执法机关应切实加强对改制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依法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违纪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应主动介入重点企业转制工作,把预防国有资产流失工作做到企业中,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本报通讯员曾丽敏刑贰玄检本报记者许震宁(编辑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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