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省委宣传部、省农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通报——— “敌敌畏”不可能保鲜青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2:0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昨天下午,省委宣传部、省农委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新闻发布会”,就有关媒体“青菜竟用‘敌敌畏’保鲜”报道及全省蔬菜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青菜竟用‘敌敌畏’保鲜”一稿件内容失实。

  11月27日,有媒体报道了合肥市板桥、下塘等几处蔬菜生产地“青菜竟用‘敌敌畏’保鲜”问题。消息一发出,国内外媒体竞相转载,引起社会多方关注。针对这一突发情况
,省农委在11月28日接到合肥市农委报告后,主要负责同志当即把有关情况向省委省政府领导作了汇报。省领导高度重视,当即指示:要尽快查明事实真相,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11月29日~30日,省市农委调查组会同农业部分别先后对庐阳区杏花镇龚大塘村和下塘镇小井村蔬菜基地、下塘镇蔬菜协会、下塘镇菜市场以及农药经营店等进行现场走访、实地调查,尤其是与有关撰稿记者一起到庐阳区杏花镇龚大塘村重点访问了报道中提到的板桥“张老汉”(实际是杏花镇龚大塘村的周金发老汉),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并现场抽取了两组蔬菜样品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合肥)检测。

  根据各方面收集的情况,目前可基本认定:该则“青菜竟用‘敌敌畏’保鲜”的报道内容严重失实,主要是“敌敌畏”用于新鲜白菜保鲜不可能,“保鲜粉”用于西红柿保鲜无依据,“很多冬藏的蔬菜都被打过农药”和“冬天卖的西红柿很多都是‘催红’的”属人为推测。

  据了解,“敌敌畏”是国家明文规定的“限用农药”而非“禁用农药”,允许在蔬菜生产中灭虫时适当使用,并要有7天的安全间隔期;但是“敌敌畏”不具备保鲜白菜功能,现实中菜农也没有这样做。同时,报道中的“板桥”(即庐阳区杏花镇龚大塘村)不是合肥市规划内的蔬菜专业生产区,仅为城区内零星种植菜地。

  同时,根据报道有关内容,省市农委及时组织开展产地和市场白菜、西红柿的检验检测工作,通过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布检测结果,努力消除广大市民消费新鲜白菜的紧张心理,稳定市区白菜市场价格和生产。

  (本版稿件由赵跃采写)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