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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卖花炮本月过考试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2:18 华夏时报

  10日起到明年1月13日期间考取《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从事花炮零售

  本报记者孙金凤报道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负责人必须通过考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才能销售烟花爆竹。

  昨天,市安监局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负责人考核工作
的通知》,公布各区县报名考试点的电话。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申请销售烟花爆竹的零售单位负责人,即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经营者,经本市工商部门预核准登记注册的人员须到各区县报名并参加考试后,才能经营烟花爆竹。报名者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考试分3期进行,考试时间从本月10日到明年1月13日。

  考试内容包括: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安全技术理论;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实际安全管理技能;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的新技术、新规定和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报名者在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首都安全生产信息网或到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查询考试成绩;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到所在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取《安全资格证书》。详情可登录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www.bjsafety.gov.cn)和首都安全生产信息网(www.bjsafety.org.cn)查询。

  部分报名地点

  东城区:东城区安监局监督管理科

  西城区:西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崇文区:崇文区技术交流站

  宣武区:宣武区安监局监督管理科

  朝阳区:全元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海淀区:海淀区建筑行业协会培训中心

  丰台区:丰台区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石景山:首钢高级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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