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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社副总编贪污广告费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2:29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中国服饰报社原副总编俞荣民贪污135万余元广告费。近日,市二中院以贪污罪判处俞荣民11年徒刑。针对中国服饰报社对刊登广告及收取相关广告费的管理混乱情况,法院向其主管单位经济日报报业集团发出司法建议函。

  2001年11月至2004年2月,俞荣民在担任中国服饰报社常务副总编辑,以及调到服装时报社任职后,利用在中国服饰报社主管该报社广告工作的职务之便,私自截留广告款达1
35万余元。

  法院在审案时发现,中国服饰报社对刊登广告及收取相关广告费的管理混乱。针对这种情况,法院向中国服饰报社的主管单位经济日报报业集团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该单位加强对下属报社工作人员的教育,从本案中吸取教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堵塞漏洞,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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