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里吐口痰得掏50元 我省支持嵩山古建筑群申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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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4:18 东方今报 | |||||||||
今报郑州讯 从明年1月1日起,在嵩山少林寺等古建筑内吐口痰将被罚款50元,这是郑州市为嵩山古建筑群申遗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昨日,郑州市政府出台《嵩山古建筑群保护管理规定》,对登封市行政区域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规定了一系列的保护办法。该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届时,在设有禁止烟火标志的区域内吸烟、烧纸、焚香,或者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杂物都将被处以20元至50元的罚款。其他危害、毁坏嵩山古建筑的行为,例如,燃放烟花爆竹、野炊、设置户外广告等最高可罚款200元。 今年8月,郑州市正式为嵩山古建筑群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称号。为了保持古建筑群的原状,在该规定中,在古建筑群保护范围内修建房屋、植树都要与文物及其环境相协调,甚至拍摄都要征求有关文物部门意见。 据了解,嵩山地区是我国古代建筑分布最为密集的地区之一,其中有全国最早的庙阙太室阙、最早的砖塔嵩岳寺塔、最早的天文观测建筑观星台等。 此次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嵩山古建筑群包括:少林寺、嵩阳书院、中岳庙、永泰寺、会善寺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预计将于2009年6月完成申遗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