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暂扣车辆 今起须入专门停车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4:27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李琳)从今天开始,因为交通事故等原因,执法部门再也不能将市民的车辆,随意放进收取高额费用的停车场了。记者昨日获悉,西安市在城六区划定了5个专门停车场,并限定了收费标准。 为了防止执法人员与停车场勾结,发生危害市民利益的行为,根据《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管理办法》,西安市物价局昨日发出通知,从12月5日开始,西安市辖区内各级
此次在西安市城六区划定的5个专门停车场分别是: 陕西省唐都机械厂停车场,位于建工路14号西安监狱院内; 朱雀广场停车场,位于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内;西安西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位于西郊大寨路3号; 西航停车场,位于北二环朱宏路立交桥东北角40米处; 经开区城运停车场,位于北二环和东二环转盘向北800米处路西。 西安市城六区专门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为: 小车20元/辆天、大车25元/辆车、超大型车30元/辆天、摩托车10元/辆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