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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暂扣车辆 今起须入专门停车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4:2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李琳)从今天开始,因为交通事故等原因,执法部门再也不能将市民的车辆,随意放进收取高额费用的停车场了。记者昨日获悉,西安市在城六区划定了5个专门停车场,并限定了收费标准。

  为了防止执法人员与停车场勾结,发生危害市民利益的行为,根据《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管理办法》,西安市物价局昨日发出通知,从12月5日开始,西安市辖区内各级
政府职能部门因行政行为(含交通事故)或司法部门因司法行为滞留、暂扣、扣押的机动车辆,应当就近停放在划定的5个专门停车场,不得停放在其他经营性停车场。所谓专门停车场,是指停放因交通事故、违法行为等被政府职能部门行政行为或司法部门司法行为滞留、暂扣、扣押的机动车停车场,专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任何经营型停车场、修理厂不得停放被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部门滞留、暂扣、扣押的机动车辆并收费,否则车主有权拒绝缴费,物价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此次在西安市城六区划定的5个专门停车场分别是:

  陕西省唐都机械厂停车场,位于建工路14号西安监狱院内;

  朱雀广场停车场,位于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内;西安西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位于西郊大寨路3号;

  西航停车场,位于北二环朱宏路立交桥东北角40米处;

  经开区城运停车场,位于北二环和东二环转盘向北800米处路西。

  西安市城六区专门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为:

  小车20元/辆天、大车25元/辆车、超大型车30元/辆天、摩托车10元/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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