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修订专家建议稿提出 法院不能拒收起诉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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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4:29 舜网-济南日报 | |||||||||
近日,由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江伟教授主持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修订专家建议稿”,在山东省德州市进行了第四稿论证。 此次修改建议稿在原有《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明确规定进一步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凡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立案登记而不得拒收当事人的起诉状;增加了“证据编”明确举证责任。据《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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