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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项目征集引来热议,市民呼吁——立法管管“二房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4:50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2月4日讯(记者 黄强)“目前,我市尚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房屋租赁方面的问题予以详细规定,应该尽快对房屋租赁立法。”日前,市政府法制办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项目。近日来,房屋租赁、移动通信工具使用等,成为市民关注的立法焦点。

  网上留名为“崔锡成”的市民提出建议,希望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立法。“崔锡成”表示,目前对外出租房屋的情况很多,有一部分人并没有办理合法手续,所以发生纠纷的也
特别多。“崔锡成”希望通过立法对居民租赁房屋加强监管,包括必须办理合法手续、严格执行税收政策等,杜绝因违法租赁、“二房东”等产生的纠纷。

  网上留名为“魏涛”的市民也提出,目前房屋租赁关系的主要调整依据为《合同法》有关规定,而在行政管理方面仅有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2号),我市尚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详细规定。“魏涛”呼吁,我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迫切需要出台,以调整房屋租赁中的各种法律关系。

  据了解,“二房东”是指先从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分房转租”给他人,而从中获利的人。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房屋出租人为房东,承租人为房客。房客将房屋以高于原租金的租金转嫁他人,称为“二房东”。

  此外,有市民还提出,针对部分人利用手机发送违法办证广告、中奖欺诈短信等行为,应该加强对移动通信工具使用的立法。并通过立法使移动通信运营商协助追查相关责任人,对于无法追查到责任人的,可以责令通信运营商将该通信工具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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