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事故谁先接报谁施救 济聊德三市共管浮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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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4:50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12月4日讯(记者 王凯)浮桥一旦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首先接报的一方应立即施救。这是日前济南、聊城、德州三市交通部门就跨市黄河浮桥管理达成的共识。 我市与聊城、德州境内共有黄河浮桥21座,约占全省的46%,其中三市交叉管理浮桥13座。12月1日,三市交通局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明确了共同管理黄河浮桥、保证水上交通安全的四项事宜。
应对水上险情是其中的主要内容。跨市浮桥如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或重大险情,首先接到报告的海事机构应立即组织人员施救,并及时通知对岸海事机构。事故调查处理由发生地海事机构负责,对岸海事机构积极配合。 此外,三市交通海事机构还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安全联检机制,每年召开1-2次联席会议,并组织对重点跨市浮桥进行1-2次的安全联合检查,共同保障黄河浮桥的交通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