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城市公交须低票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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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5: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明确指出:城市公共交通必须实行低票价政策。与此同时,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成本也“必须向社会公开”。 “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必须实行低票价政策,以最大限度吸引客流,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效率。”建设部有关人士4日就这份《意见》作出说明。
又讯 根据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将获得一系列重要“扶助”。包括加大投入、建立低票价补贴机制、规范专项经济补偿等。 根据四部委发布的这一《意见》,对于实行低票价以及月票,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等减免票政策形成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政策性亏损,城市人民政府应给予补贴。对于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城市公共交通增加的支出,由中央财政予以补贴。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