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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从规划源头控制住房房价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6:00 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临山)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年度土地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量的70%;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不得低于70%。11月30日,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我省转发了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并对各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做出了上述明确要求。

  相关人士称,住房建设规划必须达到两个70%的规定,就是在前期规划中确定两个70%的标准,从而在规划的源头抓起,进一步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切实保证全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

  针对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我省要求各市要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尽快进行建设规划编制。各市、县必须在12月20日前完成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公布工作,并报省建设厅备案。

  各市在做好本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同时,还要加强所辖县(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检查指导,务必督促各县(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公布、备案。各市要于12月20日前将当地的规划编制情况报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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