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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坚决纠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6:58 扬子晚报

  依法清理拖欠征用土地补偿费97285万元;拆迁信访量4年下降2/3;出台7项制度防止新拖欠农民工工资……2001年以来,为了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省纪委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征用土地、城镇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和民工工资五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入手,实施专项执法监察,进行坚决纠正。如今,这五个“坚决纠正”的成绩单,沉甸、厚实,令人欣慰。

  依法清理拖欠征地补偿费97285万元

  拖欠征地补偿费一度是农民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之一。2004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优势,会同国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地拖欠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全省共清理拖欠补偿费97285万元,一些沉积多年的拖欠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此外,立案查处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3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等36人,追缴违法违纪金额128.5万元。

  纪检监察机关还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等一系列保障措施,全面推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使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市场加保障”,拆迁信访量4年下降2/3

  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同时伴随着拆迁信访大幅上升的阵痛。

  五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建设部门,切实加大城镇拆迁机制和制度建设力度,探索推行“市场加保障”的拆迁补偿安置机制,开展拆迁许可前听证,强化拆迁项目许可前审查,严格补偿安置资金监管,全面实行拆迁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密切关注拆迁信访量这一“晴雨表”的变化,切实加大拆迁信访集中处理力度,运用多种渠道直接倾听群众反映;建立信访首问责任制和主要领导包案制,实现信访接待关口前移;设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的现场监督组,全程监督拆迁行为;会同建设主管部门督查处理重大拆迁遗留问题,有效化解拆迁矛盾和纠纷。

  艰苦的努力赢得了丰硕的回报。近年来,全省拆迁信访量呈现稳步下降的趋势。因拆迁进京上访量排名从2003年的前六七位,下降至目前的第21、22位,上访量也降到过去的三分之一左右,并实现了省人大、政协会议连续三年零提案、零建议。

  严厉查处企业破产改制中违法违纪问题184起

  企业破产改制中如何切实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破解的一个重点课题。

  2004年开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国资、工会、劳保等部门,对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职工合法权益保障问题开展了多轮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工会法》,规范改制和破产行为;从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方案的公示、劳动关系的调整、职工安置和相关费用的提留等方面,会同或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文件,为职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政策保证。

  严厉打击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违规操作、暗箱操作和借机转移、贪污国有资产等行为。2004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国企重组、改制、破产中的违法违纪问题184起,追究有关责任人员270人,其中:党纪186人,政纪31人,移送司法机关53人。

  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3年任务2年干

  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入推进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活动中,建立责任机制,制定还款措施,落实清欠计划,有效解决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全省网上统计的2003年底以前的拖欠农民工工资2.59亿元,于2004年底全部偿清;拖欠工程款58.06亿元,于2005年底基本清偿完毕。国务院确定的三年清理任务,我省两年完成。

  五年来,全省先后出台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权益告知制度、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项目资本金制度、工程担保制度、工程担保和索赔制、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等七项制度,建立健全了防止新拖欠的长效机制。

  企业违法排污责任追究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

  近年来,有关环境污染投诉居高不下。2005年开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环保等部门,连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着力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治理化工、材料、能源等三大污染产业和长江、淮河、太湖等三大重点流域,淘汰取缔一批“五小”企业。

  逐步探索建立由环保部门查事、纪检监察查人的工作机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排污影响恶劣、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不仅要追究企业的违法责任,还要追究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去年以来,环保部门已向监察机关移送7起案件,先后有26人受到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和党政纪处分等处理,2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苏知法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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