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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男童遭狗吞食续狗主人被判赔偿3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7:46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综合消息 轰动一时、国人关注的山西吕梁市离石区莲花街道办事处马茂庄村两狼狗咬死儿童崔某一案,近日终于有了结果:狗主人崔某赔偿死者家人35万元,吕粱市、离石区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养犬办法。

  8月31日事发后,积极处理此事的当地警方和政府部门曾一度感到无所适从,因为当时当地没有任何养犬管理规定和法律可循,无法解决狗伤人致死的问题。9月2日,离石区公
安局最终参照“过失致人死亡”的刑法依据,对狗主人崔某进行了刑事拘留。后双方当事人约定赔偿35万元现金来最终解决此事,狗主人崔某因刑法制度方面的空白被释放回家。 (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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