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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称借款一审被判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8:07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本报记者)本报曾报道的向堂妹婿行贿50余万元的被告人陈政法,近日被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记者昨日了解到,由于不服一审法院判决,陈政法已经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陈政法是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原建设处处长程中则妻子的堂哥,今年5月,程中则因收受61万元人民币、35000美元贿赂被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法院审理查
明程中则收受的贿赂当中有54万元人民币和5000美元是陈政法所送。原来,1998年下半年开始,陈政法为了能分得正在修建当中的合徐高速、广祠高速的土石方工程,多次给予时任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建设处处长的程中则“好处”,在程中则关照下,陈政法先后获得了2000万元土石方工程。

  法庭审理当中,陈政法辩称上述钱款系亲戚间借款,不是行贿。法院审理认为,陈政法为了求得关照,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钱财,承接了工程,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行贿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犯罪情节较轻,未造成公共财物损失,依法从轻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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