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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克8年受贿9万被判5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8:13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阚明张莹郜征)8年间收取贿赂9万元,为他人在项目上谋利。12月4日,原全椒县规划局局长徐克被全椒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徐克在担任全椒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全椒县规划局局长期间,从1998年底到2006年初,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13人所送的礼品、现金,总计89100元。案发后,徐克退出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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