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城污水下泄毒死下游90万斤活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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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8:13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檀勇) 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长期蓄积,汛期开闸大量放水后污水团集中下泄,导致下游渔业污染,渔民损失高达300多万元(数字仍在核查中)。近日,河南省永城县污水下泄造成我省淮北、宿州两市渔业受损事件得到确认,处理方案正在协调当中。 昨日,记者就该事件采访了参与调查、处理的省环保局有关人士。
据了解,今年8月29日,淮北上游河南永城县张桥闸放水,污水下泄,淮北市濉溪县沱河及下游宿州市桥区新汴河发生严重渔业污染事件,渔民损失严重。省环保局随即上报国家环保总局,并通报河南省环保部门。11月13日~17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华东环保督查中心组成协调组在豫皖两省开展现场调查,组织两省及淮北、宿州、商丘三市环保部门详细检查了沱河、新汴河水质、闸坝、流域内重点污染源企业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 经核实:确认河南省商丘市境内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长期蓄积,加上汛期开闸大量放水,污水团集中下泄是导致此次水污染死鱼事件的主要原因。据当地渔民反映,此次污染共导致我省渔民养殖鱼死亡90多万斤,经济损失300多万元。目前,当地渔政部门正在核查最终损失数据。 目前,该污水团已基本消散,未留污染隐患。环保总局已组织两省两市环保部门召开了豫皖边界沱河流域水污染问题协调会。经协商,初步形成了豫皖边界沱河、浍河、包河、王引河流域水污染问题联防的协调机制,以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事件。 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污水来源复杂,国内污染事件政府赔偿机制空缺,我省渔民此次受损赔偿事宜截至目前仍未有定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