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输血感染艾滋案受害人获逾千万元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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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8:19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据《法制日报》昨天记者从山西龙盛律师事务所获悉:黑龙江省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输血导致16人感染艾滋病民事赔偿案,在开庭近一年后以逾千万元赔偿条件和解。 2005年,黑龙江省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输血导致16人感染艾滋病民事赔偿案开庭。
国家权威部门对此进行了彻底调查,发现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非法采供血导致至少16人感染艾滋病。据了解,这些人都是被当地卖血者“孙老四”夫妇感染的。孙氏夫妇常年靠卖血为生,是当地有名的“血鬼”,案发时已相继病发身故。艾滋病感染者中已有2人死亡。 黑龙江农垦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后,法院和代理人在当事人间大力斡旋,终以逾千万元的赔偿条件达成当事人自行和解:每一受害人从被感染时起算,每月获得3000元的各项补偿费用,并将终身给付。另外每人将获得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初步测算,责任方需支付的前期赔偿费用达400余万元;日后定期支付费用累计将超过千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