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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带“三角警告牌”扣3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8:25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王长春 通讯员 陈宗奇

  本报讯 昨日,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提醒广大司机,仅今年11月6日至30日期间,车管所共查验按要求设置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装置的货车和挂车820辆,粘贴车身反光标志668辆,配置三角警告牌的汽车7123辆。三角警告牌不仅应该在年检时才出示,而且还应该做到随时、随车配备,以便在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紧急情况下使用,否则就有可
能受到200元、扣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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