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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首现居家养老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8:25 海峡都市报

  N见习记者 吕洲科 通讯员 吴必武

  本报讯 家住福州台江区上海街道的林依伯,今年70多岁了,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平时闲得无聊,想找个人聊天都很难。林依伯腿脚又不利索,要去市场买米买菜也不方便,有时还得麻烦邻居。为此,林依伯很是心烦。

  不过,林依伯的烦恼很快就可以消除了。台江区计划成立福州首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辖区内不适宜去福利院却又需要养老服务的老人提供各类有偿、无偿或低偿的养老服务。该中心预计将于本月中旬成立,届时,台江区至少有300多名老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由政府补贴的养老服务。

  所谓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据介绍,该中心由政府注入启动资金,安排相应的财政预算,并在街道设服务站,社区设服务点,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采取上门照料和日托服务,从下岗失业人员中培训选派服务人员为居住在家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购物配餐、医疗保健、法律维权、读书读报等等。各街道已张贴出招聘公告,在40岁、50岁左右的下岗失业人员中选聘养护员。

  根据服务对象采取不同运作方式:

  一是无偿或低偿服务,由政府购买服务,每个老人每月补贴服务券200元或50元,专业人员通过提供服务,向服务对象收取同等价值的服务券后到服务中心兑换现金。这类老人一般是经济上比较困难、独居、空巢的老人,或是无子女、无经济来源、无生活自理能力的“三无”老人。

  二是有偿服务,即由自己购买服务。这类老人一般来说经济上无太大困难且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但又确实需要某项专门的服务。

  三是义工服务,即由低龄老人担当义工,记录义工的服务时间,当义工本人需要服务时,由服务中心为其提供养老服务。

  四是社会购买服务,动员企业或个人等社会力量为老人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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