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雇工受伤儿子成了被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8:25 南京晨报 | |||||||||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 “你是为我父母盖房子受伤的,现在有什么理由找我来赔偿呢?”在溧水县法院,华小江对于自己成为被告大为不解。原来,华小江父母家中盖房,雇工丁樵施工过程中不慎摔伤,现在丁樵不仅把雇主以及华小江的父母告了,还捎带上了儿子华小江。雇工摔伤了华星生、张梅老夫妇俩家中盖房,找到了包工头刘宁平,随后,刘宁平雇佣了村民丁樵负责该工地的施工、安全等事项。2005年6月3日,丁樵在屋顶施工的时候不慎落地摔伤,在医院住了26天进行治疗,花去了3万多元的医疗费。儿子当被告让人没有想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朱道海 姚君祥/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