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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鞭炮?出店占道每平方米罚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8:30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郭婷婷)昨日,武汉市城管局公布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相关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规定对出店占道摆摊设点经营烟花爆竹的,将处以每平方米200元的罚款。

  武汉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烟花爆竹“禁改限”后,城管部门将严格查处违法占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以节假日为重点时段,违反规定者除制止取缔外,按
照每平方米200元的规定予以处罚。

  据了解,为做好燃放期间烟花爆竹废弃物的清扫清运工作,城管部门加强人员力量,增派清运车辆,及时清除燃放后的烟花爆竹废弃物。对主次干道沿线提高机扫频率。并加大洒水压尘力度,消除烟雾,避免未燃尽的残渣造成垃圾处理场沼气燃爆。

  为维持燃放期间的管理,全市1600名执法队员将全员上岗参加执法管理工作。近1.9万名环卫工人、860名“门前三包”管理员、30台机扫车、30台洒水车参加燃放期间的路面清扫保洁工作,还将根据燃放垃圾产生量补充足够的垃圾清运车辆台班。以驻街执法队、区局路队和协管力量为主,实行路段负责制,对所辖区域、路段进行管理,武汉市局直属分局配合相关城区加强对限制燃放的闹市地段的巡查管理,市局桥梁处、江汉路步行街执法管理部门负责所管辖桥梁、道路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执法管理工作。

  另悉,清扫清运的环卫人员将延长工作时间,环卫临时工不能放假,必须坚持节假日期间全员上岗。各区局、街道和各垃圾处理场成立应急保障队伍,配备水车,做好防止烟花爆竹残渣燃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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