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年底前整改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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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8:32 台海网 | |||||||||
台海网12月5日讯(记者 杨文 通讯员 林国红) 今年以来,我省政府挂牌督办的58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进入“倒计时”,截至12月4日尚余18家单位未整改完成,其中包括泉州4家、漳州1家,按照要求这些单位均须在年底前整改完毕。这是记者昨日从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的。 据了解,为了推进整改工作,今年年初,省综治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分别将
未完成整改的单位是:福州南台商贸中心、福州仓山区聚龙明珠大厦、福州台江服装鞋帽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假日大酒店、泉州市正骨医院、泉州鲤城区聚宝大厦、泉州晋江市海丰宾馆、泉州石狮市华南童装城、漳州龙海市闽南家俱批发市场、莆田海峡西岸大酒店、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南平江滨路电信大楼(6局)、三明宁化县客家边贸城、三明市综合市场、三明尤溪玉带桥大酒店、福建省高砂水电有限公司银河大厦、漳平市希格玛服饰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