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非古城区危房翻建规定正式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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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8:55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曾小琴 本报讯 泉州市区非古城区危房翻建,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C、D级,翻建最多层数不得超过3层,这些详细的规定昨日正式实施。来自泉州市规划局的消息,《泉州中心市区(非古城区)私有危房翻建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实施,这是继泉州古城私有危房整治办法实施后,政府为非古城区居民个人翻建危房提供的具体条款。
和古城危房翻建一样,非古城区居民翻建危房,也可直接登录网站http://www.sg.fjqz.gov.cn/,在网上申报,填写有关危房翻建申请信息、事项,并上传申请表、设计图纸、身份证复印件、危房鉴定报告等相关材料,规划部门将在初审预约后服务(进行勘察、审核),并发放《个人危房翻建申请审批表》。 据介绍,城东片区、田安南路拓改、东海片区改造等,这些属于近期确定的改造片区范围内的私有危房,只能进行局部维护或加固维修。确属无法维修的危房,个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可向区政府申请提前进行拆迁安置。近期改造片区将由规划部门定期在网上公告及制作区域图供申请人查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