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须实行低票价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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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8:55 海峡都市报 | |||||||||
N据新华社电 城市公交必须实行低票价政策。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部昨日联合发布《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 意见明确,城市公交企业运营成本必须向社会公开。公交票价的核定必须充分考虑
意见强调,城市公交投入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地方政府要加大对城市公交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对实行低票价以及月票,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等减免票政策形成的公交企业政策性亏损,城市政府应给予补贴,补贴应按月或季度定期及时拨付到位。对于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城市公交增加的支出,由中央财政予以补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