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前先交欠薪保障金 随州3万民工工资有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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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9:0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文静 通讯员王亚星报道:随州市建筑领域3万农民工再也不用为拖欠工资发愁了。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建筑领域实施的欠薪保障金制度,为农民工工资发放起了保证作用。 随州市中心医院综合办公楼由湖北省三建公司承建,工地有几百名民工。11月29日,市中心医院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纳了工资保障金20万元,如果该工程中发生了拖欠民
以前,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比较突出。为改变现状,市建委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凡在该市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室内外建筑装饰工程等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建筑企业,均应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代建筑企业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纳一定数额的工资支付保障金。工程完工后,经劳动部门调查核实,没有拖欠民工工资情况的,劳动部门将企业缴纳的工资支付保障金本息全额返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