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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1日起广东省将征收2007年度养路费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9:37 金羊网-新快报

  广州、佛山、深圳同时启动“网上征稽所”

  新快报讯(记者陈志杰)广东省2007年度养路费征收工作已经全面准备就绪,本月11日起,车主可开始缴纳明年养路费。当日,广州、佛山、深圳将同时启动“网上征稽所”,车主足不出户即可缴纳各项公路规费。

  据广东省公路规费征稽处介绍,2007年度统缴期定为2006年12月11日至2007年4月10日,统缴期内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路费按10个月计征。统缴分期付款不得超过4期。凡是有欠费车辆的单位,一律不得签订统缴分期付款协议。

  省征稽处规定,对2006年内已经缴清养路费的车辆,2007年4月10日前一律免征滞纳金。据悉,2006年12月29日-31日,各级征稽机构将全力与收款银行进行对账,因此将暂停征费。

  为确保收款准确,车主必须凭车辆行驶证(原件或者复印件)或者车辆登记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办理缴费手续。对未携带行驶证或者登记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的,交费人必须填写车主名称。车主名称不符的,不得办理缴费手续。

  据介绍,继2004年深圳市公路局试用“网上征稽所”后,今年11月,广东省公路局征稽部门对“网上征稽所”进行了全面的改造,使之适用于全省各市,并决定自12月起率先在广州、佛山两市投入使用,2007年将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网上征稽所”在国内尚属首家。

  届时,车主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公路规费“网上征稽所”网站(www.GDYLF.org)后,可凭银行卡直接缴纳公路养路费、客运附加费、年票等公路规费。征稽部门通过速递公司送票上门。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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