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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城市容得下一辆小小的自行车 □ 邓海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9:56 解放日报

  在近日闭幕的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上,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我们说公交优先,不是有钱人优先”,对于一些城市取消自行车道的做法,他深感痛心,强调说,今后任何城市新建的所有道路((高速环线除外),都应当有自行车道和人行道,保障老百姓利益。

  如果不是观照当下的事实语境,自行车和自行车道在我们公共交通中的“权益之伤
”逻辑上很容易被误读为“公交蓬勃、私车喧嚣”的政策惯性之成本,遗憾的是,我们的城市公交依然拥堵而缓慢、私车自有率依然数字寥寥。“自行车王国”的“自行车道”反而屡遭戕害,实质就是城市里大多平民的出行自由屡被决策消弭。东南大学交通学院副教授陈学武曾说过:城市的主干道、机动车道、自行车道和人行道是“三权分立”,自成体系的。假定每个市民都是理性经济人,他的通行选择往往是成本收益率权衡的最佳结果,换句话说,如果买得起私车,如果公车经济而便捷,谁会冒险在穿梭的机动车间玩命地骑踏呢?

  城市的交通生态应该是人性而多元的,汽车的出行效率、自行车的出行自由是和谐交响的版图。城市的发展要彰显社会公平,政府部门挥洒的决策智慧必须要维系社会阶层的权益平衡、甚至应合理地向弱势群体倾斜。任何公共决策都不能以改革的名义来推卸社会责任,不能公共资源私有化。自行车在我们的国度,尚不是一种消闲锻炼的工具,而是出行成本中的最后选择。正因如此,很多城市容不下“自行车道”,实质是剥夺了平民交通选择的自由,迫使其以高成本、低效率支付生存发展账单。在这个意义上,一味强调自行车的“快捷方便、无公害、不耗能”的环保意义是不对的,自行车道存在的强悍理由不应首先是环保,而是公民权益。

  美国圣母大学发展伦理学专家德尼·古莱1986年在《发展决策中的三种理性》中说,决策领域聚合有三种理性,技术的、政治的和伦理的。“自行车道”无声无息地被“瘦身”的遭遇拷问着我们的“决策理性”:技术而言,取消或削减自行车道是“拍脑袋决策”还是程序正义的结果?政治而言,私家车过度“优先”的政策会不会使得城市的交通拥堵愈演愈烈、能源供应和城市建设危机重重?伦理而言,以少数城市管理者的好恶牺牲社会公平的决策是不是一种政策性的资源掠夺?

  几年前,当我们走在“汽车王国”的德国城市,自行车道的美轮美奂让人咋舌。据说德国交通部为此不惜重金,仅2002年就花费2亿欧元投入到自行车道的建设,使德国境内逐渐形成密集的自行车道网。城市的人格和魅力,也许未必在那些飞驰而封闭的大车里,自行车和自行车道上那些幸福而安静的笑脸,也许是一个城市最好看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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