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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协称:申请房贷收取律师费属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9:57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据《经济信息联播》报道,除少数几家银行之外,消费者购买商品房时,要向银行申请房屋贷款,都必须支付相应的律师费用。昨天,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表示,申请房贷时收取律师费属于“霸王条款”,这笔费用不该由消费者来承担。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明说:“这是为银行调查消费者信用和资质,费用应该由银行负担,现在大多情况是开发商和银行合谋,把这笔费用转嫁给消费者负担,第一是侵
犯消费者知情权,第二是侵犯公平交易权。”

  据介绍,目前消费者申请房贷所掏的律师费大多是按房价比例支付,基本在一千元左右,高的要两千元,北京消协明年将联合相关行业协会对这个收费进行点评,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督促问题的解决。

  (倩茹/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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