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再装“小飞机”最高可罚五千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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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10:08 中国徐州网 | |||||||||
出租车又开始整治了,还有下面几种行为会被重处包括不还乘客失物的,不带运营证、客运资格证的,把车交给“无 证”人员的 彭城晚报讯(记者骆耀明通讯员张鹏)记者昨从市客运管理处获悉,按照本月开始实施的《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 例》的要求,我市客管部门将针对市民对出租车服务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整治我市客运出租汽车市场,集中精力 打击“黑车”,严厉制裁
按照新条例的规定,擅自拆卸、调整、故意损坏计价器或者加装影响计价器计费功能的装置,可处以2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员客运资格证。驾驶员隐匿乘客失物拒不归还的,将责令归还,处以2000元罚款,情节 严重的,吊销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有拒载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未随身携带车辆运营证、客运资格 证的,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一年内因违反行业服务规范两次记满分值或者连续两年记满分值的,吊销驾驶员客 运资格证;将客运出租汽车交付无客运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运营的,责令改正,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