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省范围全面推进为农服务全程代理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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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10:2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合肥12月5日消息(记者张宏)近日,安徽省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为农服务全程代理制的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为农服务全程代理制。 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是在不断增加新的机构、编制和人员前提下,在乡镇设立为民服务中心或者代理室,在有条件的村设立代办点,对农民需要办理的事项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对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
意见要求,各地要从当地农村群众实际需要出发,从农村基层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职能出发,实事求是地确定为民服务范围,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具体服务项目和范围,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以下基本要求自行确定:在农村基层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如户籍登记、证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等;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向群众提供的基本服务,如社会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五保户供养、涉农补贴发放等;为改善发展环境,提高招商引资水平,需要为当地和外来投资者提供的服务;咨询、协调等其他事务,如接待群众来访,社会纠纷调解,也可列入服务范围。对经营性服务要按照市场规则,由经营服务提供者直接为农民服务,不列入该服务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