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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吃官司女儿请律师 法院已开审律师尚不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10:32 温州都市报

  “父亲不慎烧毁山林而被捕,为此特意花钱请律师来为他作辩护,万万没想到案子都移送法院开庭了,辩护律师竟然连案子是否已经起诉、开庭都还不知道。”丽水市青田县的洪女士认为委托律师不负责任。她说,虽然事后退还律师费,但一切都太迟了。

  2004年4月20日中午,青田县季宅乡季宅村二房自然村的洪某在自家的自留地里烧杂草,不慎引发山林大火。烧毁森林面积300多亩,经济损失3万余元。出事后,洪某来到了暂
住在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的女儿家中。

  洪女士说,今年8月份,她父亲被警方带走了。“我知道父亲要吃官司,于是便想在温州请一名好律师为父亲作辩护。”随后,她找到了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洪建政律师帮忙打官司。

  今年8月16日,双方签订了委托合同。洪女士缴纳了律师费4000元。合同约定:律师在洪某失火罪一案的“公、检、法”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参与诉讼活动。

  今年10月25日,青田县人民法院告知洪女士,她父亲的案子当天已开庭审理结束,问她是否要赔偿她父亲烧毁山林造成的损失,若赔偿了,法院在量刑时,可考虑从轻处罚。

  “当时整个人都懵了,因为我之前多次与洪律师联系,但他告诉我案子没这么快开庭的。”洪女士说,她马上向洪律师询问此事,洪律师表示一直在与青田方面联系,但检察机关总是说“案件未到”。

  10月3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洪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

  经双方交涉,11月1日,除去路费200元后,洪律师将3800元退还给洪女士。

  对于这次“意外”,洪律师解释说,自接案的第三天,他便去青田县公安局高湖派出所了解情况,向公安机关送去了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当事人委托书,并申请会见嫌疑人洪某,但未获警方批准。派出所有关负责人说,当时洪律师的确来过他们所,出具了一份公函。后来,这份公函有没有随案移送检察院他也记不清楚了。

  洪律师说,回温后,他几乎每个星期都会与青田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联系,但不是被告知“案件在侦查中”,就是“案件还未移送过来”。

  “虽然错过了一审,但还有10天上诉期,当时完全有时间可以提起上诉的。”洪律师说,可洪女士没有同意他提出上诉的意见。对这一点,洪女士则称,关于上诉一事,当时律师未向她提及。

  洪某失火案的公诉人范益民说,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他们已告知洪某有权委托辩护人。至于是否要将起诉之事通知辩护人,他说首先在公安机关移交的材料中,没有发现有关辩护人的资料,再说他们没有义务去通知辩护人。

  范益民认为,若作为一名负责任的律师,仅仅来电咨询案件是否已移送至检察院是不严肃的,起码应该来一趟检察院了解相关信息。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主诉检察官程建忠说,如果在公安侦查阶段,接受委托的律师有将公函及委托书交给公安机关的,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将这些材料随案件卷宗一起移送检察机关,但并没有法律规定,这些材料一定要随案移送。检察机关在看到律师交给公安部门的这些材料时,也没有义务通报律师该案有关进程,客观上也无法与其联系。因为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而当事人完全可以在这3阶段分别委托律师,所以检察机关也就不清楚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所委托的律师与公安侦查阶段是不是同一人。只有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将其受委托的相关公文送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才能够与其及时沟通联系。

  检察院这关没有衔接好,其实还有法院这一关,因为在开庭之前,法院得通知辩护人开庭时间等事项。不过,此案主审法官余绍波说,他们根本不知道洪某已经聘请了辩护律师,而其律师也没有与他们联系过。而洪律师表示,因为他询问得知案件还未到检察院,所以有关委托书自然也就未送到法院。

  既然聘请的律师不能到庭,法院是不是得指定一名律师帮助洪某辩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告是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或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如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余绍波说,洪某的案件不属于应当指定辩护人的范围。

  据我市一位资深律师说,如果刑事案件在“公、检、法”阶段均委托律师的话,那么案件是否已移送至检察院,目前只能依靠律师自己“盯”,隔三岔五地联系检察院的内勤办公室,按他的经验,一般在公安机关结案的3天后,律师最好立即到检察院咨询或提交公函、委托书等,以免误事。

  该资深律师认为,当事人与律师签订委托合同是受合同法约束的,也是一种有偿服务。若律师未去开庭,是因自己失职造成的,那么就是一种违约行为,除了退还律师费,当事人也可提出赔偿违约金。反之,不是律师自身原因造成的,只需退还律师费。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说,如果是律师的过错造成“错过开庭”的,那么该律师就要立即向当事人退费,并且主管部门还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如果说是律师故意不去开庭的,那么可能就要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另外,当事人如认为律师的失职造成其损失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索赔。本报记者潘贤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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