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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城居民领到新标准低保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11:21 辽沈晚报

  本报讯 记者田原报道 目前,除康平县、法库县、辽中县以及新民市外,沈阳市其它地区的城市低保户已经全部按照新标准领取到了低保金。

  昨日,来自沈阳市民政局的消息称,自今年9月份沈阳市决定第四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后,沈阳市已经按照新标准重新对城市低保户进行了核定,他们也已经按此新标准领取到了低保金。而三县一市享受城市低保标准的低保户,最晚也将于12月15日前
领到低保金。

  本次低保调标,将沈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在的每月220元提高到260元。

  来源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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