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著名商标认定今年免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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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12:13 江南都市报 | |||||||||
企业欲延续或新申请须在本月10日前提交报告 本报讯实习生刘臣俊、记者徐彬报道:截至今年12月底,我省将有一批著名商标到期,必须延续认定。昨日,记者 从省工商局获悉,我省著名商标延续认定和新申请认定已正式启动,欲延续或新申请的企业应在本月10日前向所在地市级工 商部门提交申请。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著名商标认定将采取零收费原则。
据了解,著名商标认定将本着完全自愿、实事求是的原则,凡申请延续认定和新申请的商标,都必须符合连续使用期 满三年;在省内或国内同类产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信誉;申请企业年纳税金应在100万元以上 等几大条件。“五小”企业一律不予参评。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省内欲延续或新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企业应在10日之前向所在地市级工商部门提交 书面申请,其中包括省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行业协会出具的该企业使用该商标商品的市场占有率、行业排名的证明材料以及申 报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2005年企业纳税额证明、商标标志两张(5CM×4CM)。不符合条件和不按程序上报的 商标一律不予认定。同时,该负责人还指出,著名商标有效期已满,未申请延续认定和未被延续认定为著名商标的,该著名商 标自动失效,企业不得再在其商品包装或者宣传中标明“江西省著名商标”,违者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