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欠债 拘禁男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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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12:30 新闻晚报 | |||||||||
□通讯员杨克元 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 为逼债,山东枣庄来沪人员张良(化名)限制陶某人身自由42天。昨天,张良被闵行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因陶某欠钱,张良萌生“抓人逼债”的念头。去年9月7日,张纠集他人,潜伏在陶某经常出入的浦江镇塘口村路段,伺机挟持陶某。下午4时许,当陶某出现在他们视线中时,这伙人一拥而上,将其强行带上面包车,并迅速绑住其双手、蒙住其双眼。他们让与陶某一
他们连夜将陶某押至山东枣庄,张良等人轮流对陶某进行看守,并“联系”陶某的父母尽快交钱。陶的父母往张良提供的银行账户内汇款。直至10月19日晚,陶某才被公安机关解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