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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成本” 和“装备成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12:35 法制晚报

  “打架成本” 和“装备成本”

  “陈某打架=10日拘留+1500元医疗费+500元罚款。”看了这样的一份“公示”,当事人后悔莫及。据新华社报道,今年以来,河南一些基层派出所均推出了“打架成本公示法”。

  打架给你算成本,事后想想真心疼。河南警方的这一“劝架”新招,的确令人耳目一新。

  由河南警方推出的“打架成本”,我联想到了“装备成本”——据《半岛晨报》报道,天津市公安局下属一派出所新办公楼近日揭牌,这个派出所投资上千万,不仅装备了各种必需的警务设施,还建成了技防系统监控室、警械器材装备室、视频系统会议室以及电子图书阅览室。

  “打架成本”和“装备成本”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其实未必。有评论者说,在基层公安机关普遍经费短缺的情况下,打造气派的“明星派出所”,其做法大可商榷。

  我也觉得,幸好这个“明星派出所”没有推出“打架成本公示法”,否则哪里经得住人家一句诘问:你花国家的钱,就不理会“成本”二字吗?

  对于“打架成本”和“装备成本”,我实在无法一起为之叫好。

  司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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