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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人”误踩“天井”坠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13:2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琼)“你们家属要保重身体,一定会有人按照相关的抚恤政策,给你们补偿!”昨晚7时许,和平街西苑18号楼门前,看着眼前跪在地上恸哭拦阻运尸车离开的两位死者家属,刑警耐心规劝。当天下午4时许,清洁工老张在独自作业时误踩楼顶的“天井”,不幸坠亡。

  “摔死的是我们小区从安徽来的老张,他在这里做了三四年的清洁工了,平时负责
两幢楼从上到下的保洁工作。他人勤快又老实,怎么一下子就没了?”围观者张女士一脸痛惜地告诉记者。据她回忆,当天下午4时许,居住在此楼的一名大爷下楼时,发现老张整个人倒在血泊中,于是报警。120的急救医生赶到后,证实老张已经坠亡。

  “老张的老婆听到信儿后赶来,抱着老张大哭,浅粉色的棉衣上都染了大块大块的血。”居民何女士说。

  “我弟弟今年51岁,在这做保洁员好几年了,平时一个月也就500块钱,他在老家还有一个今年刚考上大学的儿子,以后可怎么办呀!”死者的姐姐向旁边劝慰她的小区居民们哭诉说。

  当晚7时30分许,老张的尸体被抬上了运尸车。当运尸车后向倒车时,死者的姐姐一下子冲到车前,一步一跪地哀号:“我的亲弟弟啊!”当车调头要向门口驶去时,死者的女儿又一下子跪到车前,两手死抓着车头,试图用身体阻止车离开。此后她被死者的4名同乡抬到一边,而旁边死者的妻子更是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现场的刑警耐心地做起了她们的思想工作,反复嘱咐她们要节哀,也要相信会享受到抚恤。然而,当运尸车开离小区后,现场的哭声仍然震耳欲聋,久久不能止住。围观者王女士摇头叹气说:“现在这些外来做清洁工的,有谁会给他们上保险,一旦出了事,到底谁来为他们‘买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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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雇佣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

  今晨,记者致电市安监局,一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目前安监部门已获悉本次事故。在安监部门的监督下,该坠亡的清洁工所在的单位会出面处理此事,当地的民政部门也会主动与家属联系,给予抚恤。

  君方律师事务所李军芳律师认为,如果清洁工被公司雇佣,一旦发生意外,与他构成雇佣关系的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数额按照工伤的相关规定来确定。J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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