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专项行动督察组处理福建两污染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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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13:25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特派福建记者 姚奕)今天上午,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亲自任组长的国家环保专项行动督察组,开始在福建进行督察工作。福建省有关负责人称,国家挂牌督办案件责任人已被处分。 福建省副省长苏增添说,今年该省宁德市寿宁鑫盛钢业有限公司、寿宁兴华型材有限公司两个企业因环境污染问题被列入国家挂牌督办案件。
目前,对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原寿宁县委书记和原县委副书记,鉴于其经济问题已被依法刑拘,另案处理。对分管副县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县环保局长、经贸局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两个企业已由当地政府责令停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