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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严格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有作弊者五年不得再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15: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今天从有关方面获悉,上海将严格规定公务员录用资格,对考试有作弊行为者,5年内不得再考。

  据了解,上海规定,过去5年内在中央和地方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将不具备报考上海地方公务员职位的资格。同时,在今年报考公务员的过程中,对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当年考试
录用资格,且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除诚信要求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试用期未满一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等6类人员,也不具有报考上海市公务员资格。目前上海以外考试作弊者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的“禁限”是3年。(胡蕙)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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