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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察机关:渎职侵权就是腐败 欢迎群众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20:11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2月5日电(记者 杨金志)记者从上海市检察院获悉,2005年上海有两个区的检察院各只收到一起群众对渎职侵权犯罪的举报,而各区检察院有关贪污受贿犯罪的举报分别均有上百起。检察机关表示,渎职侵权犯罪是“不进腰包的腐败”,欢迎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行为。

  渎职侵权犯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
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安全生产事故、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刑讯逼供案件、法院执行玩“猫腻”,背后往往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行为。

  上海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高永昌说,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局负责查办涉及42个罪名的渎职侵权类案件,而反贪污贿赂局负责查办涉及12个罪名的贪污贿赂类案件,可见反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办内容十分丰富。

  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邹传记告诉记者,

贪污受贿犯罪如今已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而人们对渎职侵权犯罪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群众举报较少。一些渎职侵权人员还用“好心办坏事”“花钱买教训”的说法为自己辩解。

  “如果说贪污受贿是‘进腰包的腐败’,渎职侵权就是‘不进腰包的腐败’,是典型的官员腐败、司法腐败、执法腐败。”邹传记说,“虽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能没有为自己牟取私利,但是同样给国家和公民造成严重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地方各级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机构须统一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从今年12月起,上海市各级检察机关的渎职侵权检察处(科)即正式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

  从2001年1月到2006年11月,上海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12件243人,其中涉案对象为副处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案24件,其查案侦结率、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位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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