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仅“开门”还不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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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0:0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对重大立法都能开听证会,听听百姓的意见,这是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曾多次参加听证会的人大代表梁凡表示,听证就是要听不同的意见,不能把针锋相对的辩论会开成座谈会。 不少人大代表也认为,像济南市对养犬管理的立法,做得就非常好,政府组织的调研、座谈、网上意见征集以及立法听证会等,都没有事先设置条条框框,体现了对民意的尊
山东大学王力教授说,“开门立法”的征集规制设计,必须去除立法机构本位和至上的意识,要尊重公民的主体地位,公众的意见绝不能只是作参考和补充。 济南市人大代表田宝明建议说,立法听证会应该允许更多的人旁听,或者尽量实现直播或录播,并及时向公众告知“开门立法”的进程,从而慢慢培养起公众的兴趣,这是公民的权利,也是政府的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