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标签须印忠告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0:16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丁华艳报道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处方药说明书和标签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非处方药说明书和标签。 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组织对1999年以来公布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进行规范,并将陆续公布。
非处方药标签应按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要求印制,并按照规定印制非处方药专有标识。 非处方药标签还必须印有“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的忠告语,标签内容不得超出其非处方药说明书的内容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