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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芦潮港村民掀起离婚结婚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0:37 新京报

  钻拆迁补偿政策漏洞,获额外补贴款;为此政府流失数百万元以上

  据新华社电 今年1月至11月,上海南汇区芦潮港镇本来相濡以沫的一对对夫妻,突然纷纷自我离散;本来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却突然结成合法夫妻。离婚的人中既有二三十岁的新婚夫妇,也有五六十岁的老夫老妻,更不乏一个家庭父母、子媳同时离婚的。家庭观念一直很强的农村,为何会上演如此荒诞的一幕?上海“临港新城”芦潮港镇动拆迁指挥部党
支部书记陈桂平说:“村民这样‘折腾’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多拿一点动拆迁安置房的补贴款。”

  个别小组八成家庭“破裂”

  在南汇区芦潮港镇秋胜养老院,91岁的老人俞菊花(化名)已经耳聋眼花。在丈夫去世20多年后,今年3月,儿孙满堂的她被“许配”

  给一位江西籍的80多岁老翁。女婿帮她办理了结婚手续,并称撮合这对老人是“为岳母找个伴,互相照顾”。但记者了解到,“新婚”不久,那位“岳父”就回了江西老家,而俞菊花的女婿甚至叫不出“岳父”的名字。

  在芦潮港镇,俞菊花的遭遇只是许多让人啼笑皆非的同类故事中的一个。上海“临港新城”芦潮港镇动拆迁指挥部党支部书记陈桂平告诉记者,今年1月起,芦潮港镇芦潮港村、外中村、庙港村等地离婚、结婚的人逐渐增多,至七八月达到高潮。当时,芦潮港村个别小组几十户村民中,竟有80%以上家庭婚姻“破裂”。

  离婚夫妇比去年增长3倍

  南汇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所一份统计显示,2005年,芦潮港镇离婚夫妻为102对,而今年1月至11月,离婚夫妻就达409对,比去年全年增长3倍,其中仅6月至8月就达到了104对。2005年全年,芦潮港镇结婚夫妻为327对,而今年1月至11月,结婚夫妻为485对,比去年一年增加约48%。与此同时,附近的泥城镇、书院镇村民也卷入“离婚、结婚潮”。

  政策存漏洞让村民牟利

  陈桂平说:“村民这样‘折腾’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多拿一点动拆迁安置房的补贴款。”

  根据上海建设1个中心城、9个新城、60个左右新市镇和600个左右中心的总体城镇规划体系,临港新城是9个重点建设的新城之一,规划面积300平方公里。为配合临港新城的建设,2004年芦潮港镇许多土地被纳入控制、征用范围。按照南汇区政府的相关规定,对从外地嫁入本地的人,给予每人上限为40平方米的“应建未建建筑面积”补贴,其中“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基价”为1100元/平方米,另有价格补贴300元/平方米,共计上限5.6万元。对于安置房的购房面积,2005年10月,南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文件,规定“离婚户中尚未再婚的一人户,在安置时可以增计一人。”

  一对夫妻多则获利二三十万

  芦潮港镇动拆迁指挥部党支部书记陈桂平介绍,村民购买安置房的价格是2300元/平方米,低于市场价1200元/平方米以上。村民也可根据相关规定,将各自“增计”

  出来的40平方米安置房以1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售”给政府。

  如此,通过“离婚、结婚”甚至“离婚、结婚、离婚、复婚”,一对夫妻获得的额外收入少则十多万元,多则二三十万元。

  芦潮港村党支部书记陈宝清介绍说,在今年七八月村民离婚兴起高潮以前,村里已有10多户家庭通过夫妻离婚、结婚获得额外的安置房补贴,“每家大多在20万元以上”。按此计算,在这次“离婚、结婚潮”中,政府为此流失的款项至少在数百万元。

  ■观点

  政策制定必须慎之又慎

  当地紧急废止原来文件,专家认为政策匆忙出台不严谨

  今年10月下旬,南汇区政府下发文件,废止了原来的文件,规定今后工作中遇到的农村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的认定,参照2006年8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认定办法》规定:“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予以相应的补贴。自此,芦潮港镇等地的“离婚、结婚潮”渐渐平息。

  此次南汇区芦潮港镇的“离婚、结婚潮”,还反映了基层政府部门在政策制定上不够科学、严谨。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叶必丰说:“每一项政策都是以对经验的认识和对现状的判断为基础。拆迁补偿等问题情况复杂,政府制定政策应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情况,并要看有无经验可以借鉴。政策的匆忙出台、废止往往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因而必须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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