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服务将有法可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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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1:0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据新华社电 民政部官员5日表示,我国正在草拟慈善事业促进法,法律草案将把志愿服务单列一章,以规范社区志愿服务工作。 12月5日是第21个国际志愿者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城市工作处处长汤晋苏说:“志愿活动不仅是一个道德规范,也应是一个法治的规范。”
他介绍,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草拟的慈善事业促进法中志愿服务部分的内容将包括志愿服务的原则、志愿者的注册制度、注册志愿者的条件、注册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志愿者注册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志愿服务记录和激励机制等。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部分省、市相继颁布了地方社区志愿服务(义工)条例或规章,但是有些条例却很难落实。例如一些地方规定“志愿者组织要为在特殊条件下工作的志愿者进行人身保险”,但由于许多志愿组织资金紧张,这一规定很难落实。 (邱红杰 崔清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