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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投诉有办法 违法行为信息将被披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1:1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近日,省司法厅出台《安徽省司法鉴定投诉查处办法(试行)》,这意味着司法鉴定投诉查处有据可依。

  据介绍,办法明确规定,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违反保密和回避规定;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故意做虚假鉴定;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无正当理
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等情形,被列入投诉查处范围。

  省司法厅将逐步建立司法鉴定人和鉴定机构违法行为信息披露制度,对受到行政处罚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违法记录建立档案,并在业内或对社会公布。

  (杨鹏程 李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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