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设立反渎职侵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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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1:42 新京报 | |||||||||
隶属检察院,负责查办“不进腰包的腐败”,此类案件涉及42项罪名 本报讯 昨天下午,上海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本市各级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处(科)正式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与检察机关内设的“反贪污贿赂局”配合,进一步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据悉,“反渎职侵权局”将负责查办涉及42项罪名的渎职侵权类案件。 记者从上海市检察院获悉,2005年上海有两个区的检察院各只收到一起群众对渎职侵权犯罪的举报,而各区检察院有关贪污受贿犯罪的举报均有上百起。 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邹传记表示,人们对渎职侵权犯罪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群众举报较少。一些渎职侵权人员还用“好心办坏事”、“花钱买教训”的说法为自己辩解。 上海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高永昌说,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局负责查办涉及42个罪名的渎职侵权类案件,而反贪污贿赂局负责查办涉及12个罪名的贪污贿赂类案件,可见反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办内容十分丰富。 “如果说贪污受贿是‘进腰包的腐败’,渎职侵权就是‘不进腰包的腐败’,是典型的官员腐败、司法腐败、执法腐败。”邹传记说,“虽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能没有为自己牟取私利,但是同样给国家和公民造成严重损失。” 《新闻午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