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督察上海局成立职能升格财权收归中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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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2:22 重庆晨报 | |||||||||
据上海房地局系统人士向记者透露,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一个高规格的四人筹备小组已于日前悄然成立。 这是今年7月,国务院正式决定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以来,首个进入筹备阶段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派出机构———包括上海局在内,全国将有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
据悉,上海局督察范围不止上海一地,还涵盖了浙江、福建两省及宁波市、厦门市两个计划单列市。国土局官员表示,违法用地大多都是当地政府,原来国土资源局下属的监察处级别太低,很难监督,设大区局有利于对地方政府监管。 人权财权尽归中央 此次四人小组一个明显特点是,其成员都是土地管理方面的行家里手,且从外地调来,又普遍对地方土地管理问题有一定了解。 “所有派驻地方人员都没有从当地国土资源局内部抽调,而是采用了中央部委选派和考核录用结合的方式。”上述地方国土资源部官员透露说。 国家土地督察局的编制在国土资源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外单列。土地督察局办公经费全部来源于中央财政。 “概括而言,人事财权的上收就是要对地方政府买卖土地冲动进行有力制约。”尹伯成评论说。 监察职能升格 “实质上,这是对监督职能的一次大升格。”据浙江省一地方国土资源局人士透露,督察局的监察和调查职能,原国土资源局都有相应处室对应。其中,监察处及监察职能将铁定被保留。将成立的国土督察局的监察职责,为“对土地利用和管理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据21世纪经济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