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教师状告五河县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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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3:17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
据新华社合肥12月5日电 安徽五河县两位教师因写短信“向组织反映情况”而被拘留处罚,近日这两名教师将五河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道歉和赔偿,五河县法院已受理此案。 据五河县所属的蚌埠市公安局通报,今年3月中旬,五河县委组织部对五河一中现任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并推荐产生校长候选人。该校教导主任李茂余和副主任董国平出于个人成见,认为一中校长张兆猛没有能力胜任校长职位,未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反映意见,而是采
五河县公安局根据所获证据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结伙诽谤他人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李茂余、董国平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同时有关部门给予两人行政降级、撤职、记大过等处分。 对此,李茂余、董国平二人不服公安部门的处罚,并于近日向五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李茂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了他的质疑:“作为有责任感的教师,我们有义务反映情况,除了发送短信外,也当面向组织部、纪检委和县领导反映过问题,不存在隐瞒身份秘密发送的问题,而且仅仅发送给县里和组织部十多位领导,公安部门认定的发送百余人不符合实际。”同时,他认为“短信内容属实,并且有据为证,公安部门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为何定故意捏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