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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体户口”婚姻不太自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3:33 杭州日报

  

广州“集体户口”婚姻不太自由
广州“集体户口”婚姻不太自由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个基本原则,这几乎是一个人尽皆知的常识性问题。可对于一些将户籍、档案挂靠在集体户口,而在广州又没有房产、亲戚的年轻人来说,他们的婚姻却并不那么自由。由于落户前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往往会和他们签署一份协议,出于便利计划生育管理的考虑,挂靠单位往往会要求挂靠人在完成落户后,如果需要结婚、生子,就必须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将户口外迁。根据不完全统计,广州目前有数十万集体户口,一旦他们没有房产和直系亲属,结婚、生育就成了一个令他们头痛不已的问题。

  现状 广州有数十万“集体户口”

  据了解,自2003年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拟婚双方只需凭借户口簿和个人身份证,然后前往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后,结婚证书就可以轻松到手。但对于那些原本户籍不在广州,因享受广州市人才引进政策而落户到广州的集体户口持有人来说,他们要想借到那么一张户籍卡前往办理结婚手续,还真是不易。因为集体户口的管理人即保管户口的原单位,往往会担心该集体户口人员一旦结婚后便无法管理,怎么也不肯借出集体户口簿,除非将户口迁出。而该迁往哪里呢?根据有关部门出台的户籍管理规定,这些人员要么在广州拥有了固定的住所,即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屋;要么必须在广州有直系亲属可供户籍挂靠;再不然就是将挂靠在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口迁移到具有相应资质的人才市场,而往往人才市场也会有“集体户口者结婚后一个月内必须迁出户口”的明文规定。

  结婚 为将户口迁出被迫买贵房

  工作单位在天河区市长大厦的贺先生在几经跳槽后,总算混到了白领一族,有着一份不错的工资,本人也成了单位的业务骨干。可由于现工作单位无人事权,连户口管理的功能都没有,户口问题难以通过单位解决,他的档案和户口便一直保留在第一次工作的单位。今年7月,他和女友准备结婚,但一直没有买房,只在白云区租了一套房子做新房。

  可就在他回原单位拿集体户口簿时,原公司负责户籍管理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他已不属于该单位的人,单位已没义务、也无法对他以后诸如计生等其他方面进行管理,所以要求贺先生必须将户口迁出,如果不迁出,想借户口簿没门。在原单位里拿不出户口簿,贺先生便来到了公安局办证中心,想通过办证中心来开具户籍证明。但办证中心的工作人员却表示,贺先生属于集体户口,有单位管理,还是应从单位拿。

  既没有亲戚,女友的户口又在外地,于是贺先生也只能将自己的档案及户口转入具有相应资质的某大型人才市场,并按其规定支付了档案管理费及户口管理费。一切办妥后,工作人员又特别提醒了一句,人才市场也有一个集体户口的规定:凡是入了市场集体户口的人,在结婚后一个月内必须把户口迁离,逾期不迁者,加倍收费。

  户口已转后悔也没什么用,贺先生和女友办完了婚事后,便立即开始着手购买新房,直到在海珠区购买了一套价值不菲的二手房后,才最终将户口迁了出来。

  生育 妻子怀孕计生证明难开出

  同样将户口落在某大型人才市场集体户口内的兰先生,也有着类似的经历。由于结婚后一直没能将户口迁出,为了在爱人怀孕后申办到一张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兰先生可是累得够呛。“我的户口是人才市场的集体户,但早在落户之初我又确实和人才市场签署了一份‘婚后尽快将户口迁出’的协议书,所以在前往申请办理计生证明时也自觉理亏了半分,所以一连找了人才市场几次,都没能拿到最后的证明材料”。

  据兰先生介绍,本身是湖南郴州人的他,大学毕业后就将户口落在了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上。而他的太太由于在广西南宁教书,户口也留在了当地。就为了这个原因,两人结婚时也颇费了一番周折,最后还是在向人才市场做出了不将太太户籍迁入广州、不违反计生政策的承诺后,这才最终由人才市场借出了户口卡,办完了结婚手续。可现在爱人怀孕了,急需由兰先生户口所在地开具计生服务证明,才可办理就医以及孩子户口等后续问题。可这时,原先签的那份协议就成了最大的一个阻碍,眼见太太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可这个证明就是办不下来。

  各方说法 ————————

  负责贺先生及兰先生的集体户口管理的广州某人才市场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规定,外地人员如达到广州落户标准,办理完手续并获人事局审批后,可把户口放在市场。不过市场方面确实作出了有关规定,要求落户者须签署保证书,结婚后把户口迁走。“这样的规定,主要是怕落户者违反计划生育,这是一种迫不得已的做法”。

  该负责人还表示,如此规定是多方原因造成的,一方面,户籍管理由公安部门具体负责,同一单位的集体户籍人数过多给公安部门造成太大压力,需要良性周转;另一方面,计划生育是国策,集体户口人员又具有很强的流动性,他们结婚后的计生工作难以管理,容易出现漏洞,落实到其具有产权的房产和所居住的街道上时,既可以减轻集体户口过于集中的压力,又可以防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而拥有人事权的广东省某大型国有公司负责户口管理的陈先生也向记者大倒苦水。他说,由于集体户口人员流动性强,近年来,他所在的单位就出现了大量的集体户口人员外流的现象。他们往往是只打个辞职报告,就先走人,别的后续手续也不和公司进行交接。就因为这一点,该公司目前保管的“无主”户口就有数十个之多。因为人户分离,公司没办法管理,也就会让有些人有了超生的机会。而现在又是计划生育具备一票否决权,本来和公司已无瓜葛的原员工出的问题,却要公司为他们背黑锅,相信很多具备人事管理资格的单位都不会愿意做这样赔本的事。原先结婚需要由单位开具证明时,对于单位而言还稍微好操作一些。2003年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后,公司找到了便于管理的机会。反正大家都要回来拿户口簿登记结婚,于是公司这才出台了新规定,凡是户口还在公司的流出人员,借户口簿去登记结婚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将其户口迁走。

  律师

  迁户协议为有效合同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贺玉平律师认为,人才市场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民事主体,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并对落户人员收取一定服务费用。以此判断,其在挂靠人员落户前就已与当事人签署的协议,明确约定了“一旦挂靠人结婚就必须尽快将户籍迁走”,其约定的内容应该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因为这一约定并没有限制挂靠人在婚姻方面的自由,因而就没有导致其无效的法律依据,因而可以认定这一约定是有效合同。至于许多入户人员因要结婚而质疑人才市场当初的做法是否合法,这与原先双方的约定不符。此外,人才市场做出这样的规定,其出发点也是合情合理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发生。

  专家支招

  四种办法解决迁户结婚

  针对以贺先生、兰先生为代表的集体户口人员存在的问题,记者还专门向有关的专家进行了咨询。根据专家指引,对于因准备结婚而必须从人才市场迁出户口的人来讲,可采取以下几种解决办法:

  一是把户籍迁回原籍,不过,像贺先生等入户人员之所以不愿意将自己的户口从人才市场里迁出,主要是不愿意放弃广州市的户口;

  二是把户口迁到男方(或女方)的户籍所在地。比如上面的兰先生就可以把自己的户口迁到女方的户籍地南宁市;

  三是如果在广州有自己的直系亲属,可以把户籍先迁到亲属的户下。

  四是尽可能寻找并未有户籍落下的房屋进行长期租赁,并与房屋产权人协商征求其同意后便可落户。

  至于有人提出的“若结婚双方有一方具有稳定单位,可不可以把户口挂到配偶的集体户口之下?”据了解,目前广州市许多单位都规定即使双方有一方属于本单位户口,但另一方不是单位员工,仍不能将另一方户口挂在单位集体户口之下。据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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