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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公布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4:02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我国《全民国防教育大纲》日前由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公布施行。

  我国《国防教育法》第30条规定:“全民国防教育使用统一的国防教育大纲。国防教育大纲由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组织制定。”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主任常生荣5日在接受新
华社记者采访时介绍,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据此自2004年开始着手《全民国防教育大纲》的起草。新公布施行的《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共8章47条,对国防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目标等作了明确,对教育的内容、途径和保障措施进行了规范,是落实《国防教育法》的实施细则,与《国防教育法》共同构成了国防教育工作完整的法规体系。

  常生荣透露,《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将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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